瑪莎·普雷斯(Martha M. Place)於1849年9月18日出生於紐澤西州,瑪莎在23歲時被雪橇擊中頭部,這次事故使她的精神一直都不是很穩定,後來她嫁給了一個名叫Wesley Savacool的男人,但他在生下兒子後便離開了瑪莎。
*Martha M. Place
於是無處可去的瑪莎在1893年搬到了紐約,在布魯克林一個名叫威廉·普雷斯(William W. Place)的男人家中擔任管家,瑪莎與對方日久生情最後步入了婚姻,但後來瑪莎認為威廉與自己結婚只是為了讓她照顧與前妻生下的女兒艾達(Ida),這使得瑪莎開始忌妒艾達。
*Ida
到了1898年2月7日,威廉回到家中便遭到瑪莎的攻擊,看到對方揮舞著手中的斧頭,威廉只好逃離家中尋求警察的幫助,當警方趕到時只見瑪莎倒在地上,屋內還有濃濃的瓦斯味,並且看到17歲的艾達死在房間內,最終警方證實艾達死於窒息,眼中還被倒入強酸。
儘管瑪莎堅稱自己是無辜的,但有著威廉的證詞瑪莎依然被判處死刑,雖然有人向時任紐約州長的老羅斯福提議減刑,但都被他拒絕了,瑪莎也因此成為第一位坐上電椅的女性。
*《紐約時報》當時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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