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蜜雪兒·蕾妮(Michelle Renee)與她7歲的女兒布雷亞(Brea)及室友坐在家裡的沙發上看電視,突然有三名歹徒闖入她們家中,並用槍抵著她們的頭,隨後把她們綁起來。
布雷亞向他們問到:「你打算殺了我媽媽嗎?你要殺了我,對吧?」,其中一名歹徒回答她說:「不,如果媽媽做了我們讓她做的所有事情,就不會」,他們表示自己從好幾個月前就在注意蕾妮了,因為他們打算搶劫她工作的銀行。
於是整個晚上歹徒都在向蕾妮說明他們打算如何利用她搶銀行,並說如果她不按照他們說的去做,他們就會殺死布雷亞,到了隔天早上,歹徒們在布雷亞和室友身上綁了炸藥,並要求蕾妮與往常一樣前去上班。
歹徒躲在蕾妮的後座中,就這樣與她一同前往銀行,幾分鐘後,蕾妮帶著360萬美元走出銀行交給歹徒,他們告訴她:「馬上回家,不要再去銀行、不要報警」。
當她匆匆趕回家時,看到女兒與室有安然無恙就打算取下她們身上的炸藥,但她發現,所謂的炸藥只不過是一綑被電線纏繞的垃圾,於是便馬上報警。
幾個小時後,警方請蕾妮去警局指認犯人,她在其中認出了歹徒的眼睛,而且她還拿著歹徒的名片,因為案發前他就曾前往銀行裝作是要辦理業務接近蕾妮,還給了她上面寫著本名Christopher Butler的名片,於是主謀Butler最終因為綁架搶劫以及其它罪名被判兩次無期徒刑及52年監禁。
資料來源:
https://vocal.media/criminal/how-michelle-renee-was-forced-to-rob-a-bank-to-save-her-daugh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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